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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問題,國安法可解決?(文:黃偉豪) (09:00) - 20200706 - 文摘 - 明報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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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糊不清  失去協調和穩定功能

首先,有閱讀過國安法的具體條文的朋友均知道,條文是充滿了中國國內的法律特色,十分之籠統和原則性,意味着沒有清晰的界線,去界定何謂犯罪的行為,何謂合法的行為,使市民容易無所適從。所以,國安法對香港管治所帶來的反效果,是失去了法律應有的調節行為、化解衝突和穩定社會的功能。

真正的法律,是有清楚的界定何謂犯法,從而使願意奉公守法的市民,可以透過改變自身的行為,去避免刑責。當什麼是犯法、什麼不是犯法的界線變得含糊不清的時候,這個協調和穩定的功能亦會隨之而失去。面對以上的情况,市民的反應便容易變得兩極化。一些人可能變成什麼都不做,實行少做少錯,唔做唔犯法;另一個極端是市民一切依舊,結果不是大量市民犯法,便是當權者要選擇性地執法,只針對少數人,使法律的權威受到質疑。

社會或陷由恐懼所管治的狀態

由現時的觀察所得,雖然仍有人無懼於國安法,但似乎較多人採取了前者的處理方式,不想與政權硬拼,即使是選擇繼續抗爭,也會採用較間接的手段,如諷刺和挖苦。如此下去,整個社會有機會漸漸變得因循守舊,缺乏動力和主動,完全沒有創新和積極性。進一步來說,社會可以陷入一個由恐懼所管治(govern by fear)的狀態,人人禁言,不斷自我審查,甚至互相監察和舉報。從市民的角度來看,這當然是自由和權利的重大倒退。而從當權者的利益角度出發,也不見得有什麼好處。

美國及各民主大國均視這次國安法的立法為香港管治的分水嶺,是「一國兩制」的終結、「一國一制」的開端。即使我們不去考慮西方社會已展開的制裁行動的負面影響,將香港和中國在制度上變成完全沒有分別,又對國家有何好處呢?香港只是彈丸之地,對中國的貢獻完全在於制度之上。當香港和中國的其他大城市變成完全沒有分別的時候,中國亦將失去了它唯一的國際金融中心。

很多人對於中央為何如此下重手,落重藥透過國安法來整治香港,仍然是百思不得其解,真正的理由只有國家領導人自己才知道。國安法雖然有多個目標,但有不少皆可以透過現有的法律來解決,例如被視為恐怖活動的暴力手段,在現有的法律下也可被重判。

限制言論自由似是立法最大動機

而所謂的防止勾結外國勢力、防止外國制裁的論據也實屬牽強,似乎是藉口多於真實原因。因為民主派人士四出游說西方各國,要求關注香港問題的做法,已有多年歷史,但往往被忽略和冷待,西方社會從未積極回應。近年的游說成果,是跟中美新冷戰的國際形勢有莫大關係。更諷刺的,當然是訂立國安法反而成為了觸發外國制裁的爆發點。至於分裂及顛覆國家,也似乎是誇大了香港的社會運動和抗爭,對國內的影響力及示範作用。事實上,多年來,也未見得由八九六四開始在香港舉行的示威及抗議活動,能成功動搖國內管治的根基。

和過往的法律比較,國安法的最大作用是前所未有地,在香港首次做到有可能以言入罪。由此推斷,限制言論自由似乎是今次立法的最大動機。還記得,當初發生「銅鑼灣書店」事件,普遍也相信是源於書店所賣的「禁書」的內容,損害了中央領導人的聲譽。從這角度出發,香港在過去一年的「反送中修例」運動的抗議,包括了文宣和口號,及其引起國際傳媒的廣泛和高度關注,相信也同樣觸動到領導人的神經,使其不悅甚至大怒。如此看來,除了當權者的心胸較想像中為狹窄外,他們為了保持耳根清淨而願意付出的代價也相當之高。

法律淪政治工具  拿權者可號令天下

含糊和寬闊的國安法條文,背後所包含的政治目的,自然是當權者有更大的自由和空間,因應政治形勢的需要,隨時運用此法作為手段,打擊任何敵人。不過,這個優勢正正也是其缺點。原因是當法律淪為政治工具的時候,給予所有人的信息和誘因是,只要是誰拿權,誰便可以號令天下,運用此法針對和打擊任何人。相反地,同樣道理,沒有權力者便失去了法律的保障,隨時被起訴。在這怪誕形勢下,可靠保障自己利益的做法便只有奪權,使一個社會失去法治、人權及自由,也是一個精英不斷權鬥至你死我活的不穩定社會,當權者可謂自製麻煩。

更加離奇及古怪地,國安法居然適用於在香港界外所有人,無形中是向全世界以至全宇宙宣戰樹敵。國安機構的不受監察與制衡,也會帶來權力腐化,容易製造民怨及冤獄。刑罰過重,可囚終身,也會鼓勵更激烈的反抗,由小事演化成真革命。當年秦末的陳勝吳廣揭竿起義,也是因耽誤行程及造反的刑罰同是死刑,因而決定博一博。只用重典,變相成為鼓勵造反。

一套制度或法律是否穩定,最終要視乎它是為滿足當權者的一己私慾,還是服務社會上大多數人。這亦使筆者想起佐治.奧威爾(George Orwell)著名政治寓言小說《1984》的其中一句:「這場戰爭是由統治集團為針對自己的人民而發動,目的不是要戰勝歐亞大陸或東亞大陸,而是要保持社會結構的完整。」(The war is waged by the ruling group against its own subjects, and its object is not victory over Eurasia or Eastasia, but to keep the very structure of society intact.)一言以蔽之,若想以國安法解決社會亂局背後的政治問題,只會是妙想天開。

作者是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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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06, 2020 at 08:14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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