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31 日,特首林鄭月娥召開記者會,宣布立法會選舉押後一年舉行。
《作為無力ㅤ嗤之以鼻》
無恥㐂娥犯眾憎,奸邪極致枉稱人。
禍延社稷禍家國,誤盡香江誤眾生。
乾坤朽敗經三載,民權摧折又一年。
眾怒難平仍悻悻,嗤之恥之總有因!
自從傳出有可能真的會把立法會選舉延後一年,已經想像到必然會又再一次挑起香港人的反感與憤怒。而且,以疫情惡化為理由來拖延選舉,也根本難以服眾。正如浸會大學陳家洛教授所言,過去半年其實有 41 個地區及國家進行了選舉,都是在疫情之下進行。只要安排恰當,並沒有理由及證據說明這樣做會比人人早上逼地鐵更危險。兩間大學的醫學院教授都已經清楚說,近期的疫情雖然令人憂慮,但仍然有時間觀望,就算去到八月底才作決定也不會太遲。況且,根據法律,特首可以把選舉押後兩個星期,這已經是一個合理的,作迴旋的依據。也有人建議過只要在選舉操作安排上作出一些調節,例如把選舉日改為兩日,分時段安排不同的組群去投票,票站作出一些針對性的安排等等,問題仍是可以解決的。總之,前提是不應該輕率地影響事關重大的立法會選舉。
在民主制度中,定期的選舉是十分重要的,因為這涉及民意機關的授權。2016 年大家投票選立法會議員的時候,已經清楚知道透過每人手頭上的選票及整體呈現的結果,社會各界做就會授權了一些議員為市民代議政事。而這個授權,在基本法中清楚規定只是四年。立法機關由選舉產生,也是基本法規定。不論大家如何看待選舉方式是否乎合公平,也不論如何判斷立法會的組成是否合理,但既然基本法清楚寫明透過選舉產生,任期是四年,這就是起碼的標準。
任滿四年之後,根本就沒有什麼法律依據可以讓立法會議員可以不經選舉而繼續得到授權,任滿之後要繼續獲得授權,就只能透過選舉。也不能隨意由特首來授權一班已經任滿了的議員延續其立法會的公權力,這明顯不符合基本法的規定。《緊急法》授權行政機關可以在緊急的時候進行某些工作,但這明顯不能賦予代議士任何政治授權,來作出應該由議會決定及執行的事務。這是很基本的常識!
拖延選舉一年,甚至可能連跟着的選舉產生的議會也只餘下三年的任期,這明顯是剝奪了選民的基本政治權利,也削弱了選民手上的選票原本應有的制度效果。
特區政府及林鄭月娥明顯知道不妥當,所以就說如何決定這一年真空期的立法會,要交由人大作決定。經過這麼多年,香港人都清楚,所謂「交由人大決定」,就是找不到法律依據,在基本法中也找不到任何說法,因此,胡作非為,扭曲基本法的政治惡行,就要交由人大來做。人大這樣的組織可能也樂意為之,但這樣做根本就難以服眾!而且就如黃台之瓜,每一次都只是削弱人大的權威,也令基本法的莊嚴性蕩然無存。
未來一年,可能需要以一個沒有授權基礎的立法會來理事,除了缺乏公信力之外,也會令每一項決定都會受到道德上的挑戰,甚至會面對法律的挑戰。
現在香港人看到的是特區政府在這個林鄭月娥領導下,已經完全失去了方寸與章法,根本難以領導社會。林鄭月娥可以繼續招積,繼續嗤之以鼻,繼續一笑置之,但其内心的虛怯可以從其遊移不定的眼神中清楚看到。
在抗疫一事上,所謂張弛有度這個說法,也無法掩飾政府及林鄭自己的方寸混亂!在食肆禁食的短時間內反覆一事中,也清楚可以看到特區政府在施政上根本從來不會深思熟慮,也不會代入處境來評估影響,結果是一錯再錯,剩下來的除了是虛張聲勢,就是強裝有為決斷!現在明顯只是怕輸,就要把定期的選舉,把基本法清楚說明的選舉都來一次扭曲。這一個決定,必然會引起一連串的問題,製造的問題也肯定比能解決的問題多,大家且拭目以待。
August 01, 2020 at 03:14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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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延立法會選舉ㅤ製造的問題比解決到的問題多| 鍾劍華| 立場新聞 - 立場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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